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

閃光燈連閃

 2008/01/13 post initially in PC Home

若不是身在其中,其實感受不到,原來高出力的閃光燈給人的感覺是那麼刺眼,如果又是在不只一台,又連續按下快門的時候。雖然我自信在使用柔光罩後,應該會好很多,但我不是處在其中的人,我可能不能體會那種感受,這就是所謂的,沒有設身其中,無法處地感受嗎?

就像很多攝影師常說的,他們最喜歡的照片,往往不是用多麼高難度的技巧,而是最有感情的一張,可能是在最難得的一瞬間;等待了很久之後;景色讓自己最有感觸....等,這時候的照片不一定要用多昂貴的器材,構圖也沒有一定的準則,也不需要太追求設定的完美,只需要按下快門就是了。

也不只一個攝影師說過,照片的好壞和相機的好壞沒有任何關連,幾十年前的高級相機遠不如現今的傻瓜相機,但依舊能拍出讓人感動的好照片,那現在我們又有什麼理由責備自己的相機呢?重點在於,我們能讓自己的相機發揮出多少?如果只會調到Auto,那每一台相機都一樣,唯一的

差別,大概只在於內部程式設計的偏好吧。

不知道一般人遇到陌生人的拍照要求,會有怎樣的反應。拒而遠之或是樂意接受。禮貌上,應該要先徵求同意再進行拍攝,否則就和狗仔隊無異了。但或許是自己有當狗仔隊的性格和天份,也是自己很不好意思,也是懶惰,逐個向人做拍照的請求,如果又遇到相婚禮這種以人物活動為主題的場合,恐怕會更麻煩了。當然又是一次遁詞,或許我該再自我修正吧。試試看,多向被攝者徵詢意見,也許會碰到很多很多的釘子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