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2/07 post initially in PC Home
人與人之間,有既定的法律規範,有約定成俗的禮儀教條,也因為這些規與矩建立了社會運行的軌道,平時的社會人,或說一般認定的正常人,在正常的軌道上,似乎是健全無害的,可是正如萬物皆有陰陽,當其中有螺絲鬆脫,有人稍逾觀念,潛藏在另一面的另一個人會出現,出現的讓人不可思議。
在團體生活中遲到,往往很令人不悅,沒有時間觀念更容易遭人非議。雖然說一輛馬車前進需要有領頭馬,但如果當中有人太有自己的意見,甚至忽略其他人的存在,在群體中又是一顆可能的未爆彈。﹙在墾丁的當下還不覺得,寫作的今天才再度驚覺,原來我也有嚴重的這方面問題。再度的意思是我已經知道好幾次了﹚因為有這樣的人存在,影響到四周的氣氛,他的一舉一動都惹人非議,只顧自己的作為更不容於其他人 這是他個性黑暗面的放大。
就在大家透過非議,抱怨放大一個人黑暗面的同時,不自覺的也將自己的黑暗面赤裸裸呈現。